中新網12月11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相關人士透露,日本政府10日開始探討向2014年的例行國會提交《組織犯罪處罰法》修正案,其中包括設立“共謀罪”,把即使沒有實際動手實施殺人等嚴重犯罪但參與謀劃者也作為處罰對象。
  若共謀罪被廣泛適用,來自國家的監控力度可能增強。這可以說是嚴懲泄密行為的《特定秘密保護法》通過之後,國家權力強化的又一動向。新保密法通過後,對言論及信息管制增強的不安情緒日益擴展,必將引起討論。
  政府認為,日本已簽署了旨在防止國際犯罪的條約,而面向2020年東京奧運會,開展反恐工作的必要性也有增強。
  修正案將把可判處4年以上徒刑和監禁的犯罪行為作為處罰對象。即使沒有實施殺人或搶劫等嚴重犯罪,僅是表示同意就可能受到處罰。
  有關共謀罪,聯合國2000年11月因對國際恐怖活動的不安情緒高漲而通過了《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要求締約國設立“共謀罪”。
  日本政府2000年12月簽署該條約,負責修正案的法務省列舉了修正案的目的,其中包括打擊黑社會組織性殺人及商業詐騙集團組織性欺詐等團夥嚴重犯罪。  (原標題:日本政府擬設“共謀罪” 或增強國家監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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