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法官因停車位問題毆打保安致其跪地求饒”的視頻廣為傳播。最新的消息稱,打人者黎泰軍為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目前,打人法官已經被停職調查,雲南高院表示,“我們將本著不枉不縱的原則,絕不護短,會給關心此事的市民一個交代”。
  有好事網友以“文章體”為法官代寫了懺悔書,雖為調侃,但以文章的口氣形容這位法官此時的處境再貼切不過。“文章體”套在法官身上就是,“時至今日都是我咎由自取,錯就是錯,與任何人無關。權力的無制約,造就了我狂妄自大,驕傲蠻橫的脾氣,導致了我近日衝動打人,我今天願意承擔一切後果。”據報道稱,這位法官已經多次毆打小區保安,的確是因為咎由自取、狂妄自大、驕傲蠻橫鑄下大錯。即便如文章岳父一樣,法官岳父也為之辯解稱,事件系人為策劃“有意針對他們家”,也毫無說服力。這一切正是“權力無制約”惹下的禍。
  有人會說,法官也是俗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會怒髮衝冠,拍案而起、動手打人,甚至如上海個別法官公開招嫖,如此種種都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有情可原。但問題是,就像法庭上不可藐視法庭一樣,法官作為法律的使者也不能藐視法律。法律是文明的象徵,法律之所以取代戰爭、決鬥、權術被世人奉為行為的準則,就是因為法庭之上可以“約辯”,絕不可以“約架”。在理性的天平上“動口不動手”,才能實現最終的公平正義。
  培根有言,“犯罪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打人錯在藐視法律,這其實關乎信仰,污染的正是法治的水源。自從現代司法體系建立以來,法官職業通常是寂寞和孤獨的。在很多國家,法官必須刻意地與世俗社會保持一定的距離。這不僅是清廉和自律的體現,更象徵著一個國家司法體系的威嚴和信譽。
  記得法學家周大偉在中國政法大學的一次演講中說,你們如果覺得將來去從事這樣一個寂寞孤獨的職業很不舒服,那麼現在趕快過馬路,想辦法去對面的北京電影學院學表演。但是如果你選擇要當法官這樣的法律職業人,那實在太抱歉了,世俗的東西跟靈魂的東西只好分開。
  對於一個法律人來說,招嫖出軌絕不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同樣,即便揮拳打人並沒有造成多大傷害,但是如果法律連法官都不信,老百姓也只能徒喚“老不信“。做法官容易,信法律不易,執法為民,且行且珍惜。
  (原標題:執法為民,且行且珍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e11cexrf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